
平安重大疾病险种类多种多样,如根据保险期间的不同可分为定期型和终身型,根据给付形式的不同可分为提前给付型和额外给付型,根据投保条件的不同可分为独立主险型和附加特约型,根据保费流向的不同还可分为消费型和返还型。
平安重大疾病保险种类与保险条款
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工作压力的增加,不少人运动的时间越来越少,这也使疾病发生的频率相较于过去大大提高。因此不少人都会投保一份重大疾病保险
平安重大疾病保险种类
平安重大疾病险种类多种多样,如根据保险期间的不同可分为定期型和终身型,根据给付形式的不同可分为提前给付型和额外给付型,根据投保条件的不同可分为独立主险型和附加特约型,根据保费流向的不同还可分为消费型和返还型。
1、独立主险型:这类重大疾病保险包括死亡与重大疾病责任两部分,两者相互独立,各自的保额为单一保额,如果被保险人身患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就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则死亡保险金就会为零,如果被保险人未患重大疾病,则给付死亡保险金。
2、按比例给付型:这种类型的重大疾病保险主要针对重大疾病的种类而设置的,对于常发生费用花费较大的重大疾病给付比例相对较高,例如80%,如恶性肿瘤费用平均可达8万-10万元,脑中风平均治疗费用可达6万以上。
3、附加给付型:这类产品通常作为寿险的附约,保险责任也包括重大疾病和死亡高残两类,其主要特点是这类产品有确定的生存期间,生存期间是指自被保险人身患保障范围内的重大疾病开始至保险人确定的某一时刻止的一段时间,通常为30天、60天、90天等。
4、提前给付型:这类产品包括重大疾病和死亡保额两部分,如果被保险人患保单列的重大疾病,被保险人可以将死亡保额一定比例的重大疾病保险金提前给付,用于医疗或手术费用的开支,而如果身故时由身故受益人领取剩余部分的死亡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没有发生重大疾病,则全部保险金作为死亡保障,由受益人领取。
平安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要想知道平安重大疾病保险条款是怎样的?我们以平安一年期重大疾病保险为例,来为大家介绍其详细条款。
1、投保对象
凡符合本公司承保条件者均可投保本保险。
2、保险金额与保险费
本合同的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由投保人和本公司约定并于保险单中载明,投保人须在投保时一次性交清保险费。
3、保险期间与续保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1年,在保险期间届满之前投保人可向本公司申请续保本保险,经本公司审核同意并按续保时对应的费率收取保险费后本合同将延续有效,新续保的合同自期满日次日零时起生效,保险期间为1年。
4、保险责任
投保人为被保险人首次投保本保险或非连续投保本保险时,自本合同生效日起30日为等待期,投保人为被保险人连续投保本保险的或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导致初次发生重大疾病的无等待期。等待期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重大疾病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退还投保人所交保险费,本保险合同终止。在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重大疾病的,本公司按其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保险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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